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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者:王薪薪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发挥涉农部门项目资金效益,集中整合用于脱贫攻坚,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贫困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精准脱贫“十三五”规划》为引领,以发展脱贫产业,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基础公共服务为抓手,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确保按照“一条主线”、“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完成我县2017年6215人脱贫任务指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有序的原则。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突泉县十三五脱贫规划》,认真制定年度计划,以规划为引导,整合相关部门资金。
      (二)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资金整合要以贫困村为平台,项目建设要充分征求贫困户意愿,确保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促进贫困户增收、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制定整合涉农涉牧资金的政策、制度和具体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整合范围及额度
      2017年,全县计划统筹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及其他扶贫产业项目资金合计17182万元,涉及6个部门。最终整合数量以实际下达项目资金为准。
      (一)国土资源局5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兴财建〔2015〕13号)。
      (二)水务局800万元。2015年水利涉农资金项目300万元(兴财建〔2015〕49号),2017年水利涉农资金项目500万元(兴财投〔2017〕30号)。
      (三)教育局276万元。2014年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兴财建〔2014〕55号)。
      (四)卫计局50万元。中央基建投资10个村卫生室建设(兴财建〔2013〕69号)。
      (五)发改局320万元。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20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兴财农〔2015〕143号),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11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兴财农〔2016〕113号)。
      (六)扶贫办15246万元。2014三到村三到户结余资金50万元(兴财农〔2014〕99号)、2014三到村三到户(第一批)结余资金40万元(兴财农〔2014〕27号)、2015三到村三到户结余资金30万元(兴财农〔2015〕83号)、2015三到村三到户结余资金275.3万元(兴财农〔2015〕35号)、2013年整村推进项目结余资金55万元(兴财农〔2013〕39号)、2016年盟级非重点村结余资金109.7万元(兴财农〔2016〕115号)、2016年中央扶贫结余资金10.5万元(兴财农〔2016〕96号)、2016三到村三到户资金1950万元(兴财农〔2016〕17号)、2016三到村三到户资金780万元(兴财农〔2016〕18号)、2016三到村三到户资金1170万元(兴财农〔2016〕96号)、2017年三到村三到户(第一批)2964万元(兴财农〔2016〕132号)、三到村三到户(第二批)936万元(兴财农〔2017〕51号)、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兴财农〔2017〕57号),金融扶贫工程1000万元(兴财农〔2017〕61号),脱贫攻坚“以奖代补”奖励资金2334万元(兴财农〔2017〕53号),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保险)150万元(兴财农〔2017〕64号),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搬迁资金727.5万元(兴财建〔2017〕22号),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产业发展)392万元(兴财建〔2017〕20号),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产业发展)352万元(兴财建〔2017〕38号),中央预算内资金720万元(兴财建〔2017〕9号),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兴财农〔2017〕87号)。
      五、项目实施
      (一)扶贫产业“菜单”项目
      1.项目名称: 2017年扶贫产业“菜单”奖补项目
      2.建设地点:9个乡镇188个贫困村(见附件5)
      3.投入资金:1.05亿元
      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5.实施部门:县扶贫办、产业化办公室研究制定产业“菜单”方案,由各乡镇组织以村为单位具体实施。
      6.建设内容:主要对2017年脱贫户进行菜单奖补,每人奖补0.3万元,同时对有发展意愿的2018年、2019年贫困户进行奖补,为后续稳定脱贫打好基础,总计需要扶持资金1.04亿元。养殖业菜单包括:牛、马、驴、猪等。
      7.实施程序:
      (1)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脱贫产业奖补目录》和《产业脱贫贫困户意愿选择表》。
      (2)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组织征求贫困户产业脱贫意愿,填写《产业脱贫贫困户意愿选择表》,经贫困户户主签字画押确定。
      (3)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贫困户意愿,共同研究制定各贫困户产业脱贫计划,并附《产业脱贫贫困户意愿选择表》。
      (4)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共同负责编制本村产业脱贫实施方案,并附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计划。
      (5)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核本村产业脱贫实施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经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及审核人签字后,以正式文件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
      (6)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对各村产业脱贫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由书记、乡镇长及参加审核人员签字后,以正式文件报县扶贫办审定批复。
      (7)县扶贫办组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县政府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批复。
      (8)各乡镇负责组织辖区各村和驻村帮扶单位按照县政府批复的村产业脱贫方案进行组织实施,各包户帮扶责任人要按照县政府批复的户脱贫计划帮助各户实施。
      (9)脱贫产业项目实施完成后,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对脱贫产业项目逐户进行验收,提出到村到户的验收意见,填写《乡镇产业脱贫项目初验报告》,并申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验收。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产业脱贫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据验收合格证。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填写《突泉县产业脱贫项目验收报告》。各乡镇脱贫产业项目验收合格后,将所需材料备齐后,可到县扶贫办报账。县扶贫办核对后,负责将补助资金打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的专门用于“产业”项目补助的银行卡中。
      (二)劳务增收项目
      1.项目名称: 唐人家居劳务增收项目
      2.建设地点:突泉镇、杜尔基镇、水泉镇等(见附件4)
      3.投入资金:540万元
      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5.实施部门:县扶贫办、各乡镇及所辖村、唐人家居企业
      6.建设内容:在贫困户较为集中的村,计划开设分点加工厂40个,对参与该项目的贫困户进行培训奖补(最多补5个月,人均奖补资金不超过3000元)。同时,政府对贫困户购买的缝纫设备按照3000元/台的补贴标准进行奖补。
      7.实施程序:
      (1)建档立卡贫困户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加工点。
      (2)企业负责缝纫机操作技能培训,达到熟练程度后,与贫困户签订劳务合同,每人每天奖补20元,每月奖补600元,每人奖补不超过3000元。
      (3)进入计件工资阶段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劳务合同、工作情况等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奖补资金打入贫困户一卡通中。
      (三)芦花鸡养殖项目
      1.项目名称: 芦花鸡养殖
      2.建设地点:9个乡镇188个贫困村(见附件5)
      3.投入资金:4000万元
      4.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5.实施部门:各乡镇
      6.建设内容:把芦花鸡养殖作为试点项目,同低保“政策兜底”形成“双保险兜底”政策。补贴对象为:具备养殖芦花鸡条件和确实需要继续扶持的贫困户,具体扶持贫困户名单由乡镇综合分析各种隐患和影响,认真研究确定,并报扶贫办审核备案;2016年已脱贫户中,具有养殖芦花鸡愿望和具备养殖条件的所有贫困户;目前没有脱贫户和2017年返贫的贫困户中,具有养殖芦花鸡愿望和具备养殖条件的所有贫困户。每户养殖基础养殖数量100只,政府给予鸡雏全额补贴。如贫困户积极性高,可以自筹资金购买鸡雏,扩大养殖规模。
      7.实施程序
      由乡镇以村为单位统一上报养殖申请,按照“三到”项目资金使用流程完善相关手续,根据出栏量拨付资金。
      (1)鸡雏来源。各乡镇政府与安达牧业、坤宏牧业等企业联系,购买鸡雏。企业要保证鸡雏质量,要达到育雏22天以上,由供雏企业按照每个村屯统进统出原则投雏到户,同时派技术员按标准全程做好防疫及跟踪售后服务。
      (2)首批次投放量。贫困户具备养殖场地、饲喂能力等条件,自愿申请,经镇村审核通过方可发展芦花鸡养殖。每户养殖基础养殖数量100只,政府给予鸡雏全额补贴。如贫困户积极性高,可以自筹资金购买鸡雏,扩大养殖规模。
      (3)第二批次投放量。出栏率在70%以上的,第二批政府继续免费投放鸡雏100只,确保养殖效益和循环发展;出栏率不足70%,说明该户不具备养殖芦花鸡条件或养殖效益不高,则不再进行奖补。
      (4)销售渠道。乡镇根据投雏时间和存栏量尽早做好营销工作;帮扶工作队、帮扶科局、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积极利用网络、人脉等资源帮助销售;养殖户可自行销售;如销售出现剩余,由县政府国投公司按照出笼价13元/斤、到地价15元/斤保底回收。
      (5)循环发展。为确保芦花鸡养殖这项产业循环发展下去,第二批次销售后,贫困户自行销售的,要预留下批鸡雏购置资金,国投公司保底收购的,将提前扣除下批鸡雏购置资金。
      (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及后续产业扶持等项目。
      整合资金17192万元,可带动2万余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完成2017年度脱贫任务,为实现2019年全县人脱贫、县摘帽目标奠定基础。
      六、部门职责
      各部门涉农涉牧项目资金,尽可能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具体职责如下:
      1.农科局。制定重点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指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和项目,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加强贫困农民种养技术培训,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2.水利局。加强贫困村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保障农业生产生活用水。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保障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安全。制定贫困村水土保持规划,强化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
      3.国土局。做好贫困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为贫困村产业发展用地提供保障。
      4.民政局。建立贫困村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5.开发办。强化贫困村农田基础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农业开发项目,提高贫困村农田建设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
      6.财政局。强化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发挥最大效益。发挥财政“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作用,促进贫困村公益事业发展。
      各部门各司其职,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贫困村进行实地调研,结合本部门行业职能,制定相应的部门脱贫攻坚规划,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资金额度、建设年限,制定相应保障措施。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资金整合长效机制。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把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作为实施“扶贫攻坚工程”的关键措施来抓。乡镇、部门都是落实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也是项目资金整合的责任主体,乡镇、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制定项目资金整合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建立扶贫攻坚资金整合年度考核机制,考评结果作为扶贫投入分配和奖励的主要依据,要大力推广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协调配合,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本地贫困村、贫困户认定工作,通过建档立卡明确扶贫攻坚目标。要集思广益,找准本乡镇重点贫困村贫困户的发展瓶颈和症结,逐村、逐户制定脱贫规划,并切实与县直部门行业规划进行对接。县直部门深入村屯开展调研、编制规划时,各乡镇要安排人员强化服务,提供基础资料。各部门、各乡镇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群策群力,确保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狠抓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整合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监察、审计、财政、扶贫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大扶贫项目资金的公告、公示力度,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管,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挤占、挪用资金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附件:1.2017年突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 计划实施项目统计表。
        2.2017年突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 实施项目进度统计表。
        3.突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地明 细表
        4.突泉县贫困村明细表

附件1

2017年突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计划实施项目统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任务

投资规模(万元)

补助标准(万元)

资金来源(万元)

受益对象(个、人)

项目时限

责任单位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盟市资金

旗县资金

金融贷款

群众自筹

贫困村(个)

贫困人口(人)

开工时间

完成时间

扶贫产业菜单奖补

各乡镇

发展贫困户养殖及种植业

10571.5

0.5

8571.5

2000

188

20314

2017.4

2017.12

各乡镇

芦花鸡养殖

各乡镇

把芦花鸡养殖作为产业扶贫的兜底项目

4000

0.1

1000

1000

2000

188

10000

2017.4

2017.12

各乡镇

劳务增收

各乡镇

开设分点加工厂、购买机器设备

540

0.3

540

5

242

2017.1

2017.12

各乡镇

附件2

2017年突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实施项目进度统计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任务

补助标准(万元)

计划投资规模

其中:

资金支付进度

项目完成进度

责任单位

中央资金

自治区资金

盟市资金

旗县资金

金融贷款

其他

资金整合金额(万元)

其中:

资金实际支出金额

支出进度(%

项目开工个数

项目完成个数

项目完成比率

中央

自治区

盟市

旗县

产业

发展

扶贫产业菜单奖补

各乡镇

发展贫困户养殖

1

10491.5

8491.5

2000

各乡镇

芦花鸡养殖

各乡镇

把芦花鸡养殖作为试点项目

4000

0.1

1000

1000

2000

各乡镇

劳务增收

各乡镇

开设分点加工厂、购买机器设备

0.3

540

540

各乡镇


附件3

突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地点计划表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受益贫困人口

贫困人口占比

备注

乡镇

产业菜单奖补

各乡镇

188

23034

100.00%

芦花鸡养殖

各乡镇

188

10000

49.23%

劳务增收

突泉镇

建国村

40

40.00%

杜尔基镇

红光村

54

54.00%

水泉镇

德泉村

48

48.00%

太平乡

五星村

55

55.00%

九龙乡

长春岭村

45

45.00%

附件4

突泉县贫困村明细表

序号

镇(乡)

行政村

备注

1

宝石镇

宝城村委会

2

宝石镇

宝范村委会

区重点

3

宝石镇

宝丰村委会

区重点

4

宝石镇

宝合村委会

5

宝石镇

宝乐村委会

区重点

6

宝石镇

宝力村委会

区重点

7

宝石镇

宝林村委会

8

宝石镇

宝龙村委会

9

宝石镇

宝山村委会

区重点

10

宝石镇

宝胜村委会

11

宝石镇

宝石村委会

区重点

12

宝石镇

宝田村委会

13

宝石镇

宝兴村委会

14

宝石镇

查干楚鲁村委会

15

宝石镇

东沟村委会

16

宝石镇

蛤蚂甲村委会

17

东杜尔基镇

保安村委会

18

东杜尔基镇

保全村委会

19

东杜尔基镇

大友村委会

20

东杜尔基镇

东泉村委会

区重点

21

东杜尔基镇

杜尔基村委会

区重点

22

东杜尔基镇

杜荣村委会

23

东杜尔基镇

杜胜村委会

区重点

24

东杜尔基镇

杜祥村委会

25

东杜尔基镇

光明村委会

区重点

26

东杜尔基镇

和平村委会

27

东杜尔基镇

红光村委会

28

东杜尔基镇

加拉嘎村委会

区重点

29

东杜尔基镇

六合村委会

30

东杜尔基镇

明星村委会

区重点

31

东杜尔基镇

太平村委会

32

东杜尔基镇

五四村委会

33

东杜尔基镇

五一村委会

34

东杜尔基镇

西山村委会

区重点

35

东杜尔基镇

幸福村委会

36

东杜尔基镇

裕民村委会

37

九龙乡

东兴村委会

38

九龙乡

黄花村委会

区重点

39

九龙乡

九顶村委会

40

九龙乡

九福村委会

41

九龙乡

九龙村委会

区重点

42

九龙乡

莲花村委会

区重点

43

九龙乡

龙门村委会

区重点

44

九龙乡

十家子村委会

45

九龙乡

吴家店村委会

46

九龙乡

新风村委会

47

九龙乡

兴安堡村委会

48

九龙乡

永丰村委会

区重点

49

九龙乡

长春岭村委会

区重点

50

六户镇

大屯村委会

区重点

51

六户镇

东平村委会

区重点

52

六户镇

钢铁村委会

53

六户镇

共合村委会

54

六户镇

合心村委会

区重点

55

六户镇

和安村委会

56

六户镇

和宝村委会

区重点

57

六户镇

和丰村委会

58

六户镇

和富村委会

59

六户镇

和胜村委会

区重点

60

六户镇

和兴村委会

61

六户镇

红旗村委会

62

六户镇

巨昌村委会

63

六户镇

巨合村委会

64

六户镇

巨力村委会

区重点

65

六户镇

巨兴村委会

66

六户镇

六户村委会

区重点

67

六户镇

三家子村委会

68

六户镇

双合村委会

69

六户镇

双兴村委会

70

六户镇

太和村委会

71

六户镇

同心村委会

区重点

72

六户镇

先锋村委会

73

六户镇

向阳村委会

74

六户镇

新合村委会

75

六户镇

兴安村委会

76

六户镇

兴发村委会

区重点

77

六户镇

兴泉村委会

区重点

78

六户镇

永繁村委会

79

六户镇

永合村委会

区重点

80

六户镇

永华村委会

区重点

81

六户镇

永祥村委会

区重点

82

六户镇

榆树沟村委会

区重点

83

六户镇

中心村委会

84

水泉镇

德泉村委会

85

水泉镇

光辉村委会

86

水泉镇

合发村委会

区重点

87

水泉镇

联合村委会

88

水泉镇

龙泉村委会

区重点

89

水泉镇

龙胜村委会

90

水泉镇

胜久村委会

区重点

91

水泉镇

胜泉村委会

区重点

92

水泉镇

水泉村委会

区重点

93

水泉镇

团结村委会

94

水泉镇

小泡子村委会

区重点

95

水泉镇

兴胜村委会

96

水泉镇

永泉村委会

97

太平乡

白庙子村委会

98

太平乡

晨光村委会

99

太平乡

大青山村委会

100

太平乡

东风村委会

101

太平乡

东升村委会

102

太平乡

福利村委会

103

太平乡

福兴村委会

104

太平乡

核心村委会

105

太平乡

马吉拉湖村委会

106

太平乡

前常村委会

区重点

107

太平乡

前青山村委会

108

太平乡

赛银花村委会

区重点

109

太平乡

三道沟村委会

110

太平乡

曙光村委会

区重点

111

太平乡

四海村委会

区重点

112

太平乡

太本村委会

113

太平乡

五三村委会

区重点

114

太平乡

五星村委会

区重点

115

太平乡

新龙村委会

116

太平乡

新兴村委会

117

太平乡

兴隆山村委会

118

突泉镇

北厢村委会

区重点

119

突泉镇

常发村委会

区重点

120

突泉镇

常青村委会

121

突泉镇

城关村委会

122

突泉镇

城郊村委会

123

突泉镇

创业村委会

区重点

124

突泉镇

大营子村委会

125

突泉镇

东城村委会

126

突泉镇

东发村委会

区重点

127

突泉镇

东方红村委会

区重点

128

突泉镇

东福村委会

129

突泉镇

东合村委会

区重点

130

突泉镇

东录村委会

131

突泉镇

东胜村委会

132

突泉镇

东信村委会

区重点

133

突泉镇

东镇村委会

区重点

134

突泉镇

福胜村委会

135

突泉镇

工农村委会

136

突泉镇

红卫村委会

区重点

137

突泉镇

红星村委会

138

突泉镇

宏发村委会

139

突泉镇

建国村委会

区重点

140

突泉镇

黎明村委会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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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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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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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厢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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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川村委会

区重点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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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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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镇

平原村委会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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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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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村委会

149

突泉镇

双山村委会

区重点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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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柳村委会

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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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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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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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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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镇

兴隆村委会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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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保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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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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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村委会

区重点

159

学田乡

常乐村委会

区重点

160

学田乡

大保村委会

区重点

161

学田乡

河东村委会

162

学田乡

洪泉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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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田乡

尖山村委会

164

学田乡

解放村委会

165

学田乡

金星村委会

区重点

166

学田乡

利民村委会

167

学田乡

平安村委会

区重点

168

学田乡

三合村委会

区重点

169

学田乡

胜利村委会

区重点

170

学田乡

太平庄村委会

171

学田乡

西沟村委会

172

学田乡

学田村委会

区重点

173

学田乡

永平村委会

174

永安镇

敖牛村委会

175

永安镇

杜乐村委会

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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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重点

177

永安镇

哈拉沁村委会

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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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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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村委会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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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镇

永安村委会

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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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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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重点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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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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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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